1. 台積電、投信基金單一持股上限放寬與資金效應
2-5 分事件:台積電週五成交金額達964億元,單日上漲百分之五。金管會因大型科技公司市值占比持續提高,於民國115年4月24日發布命令,將投信基金投資單一公司不得超過基金淨值百分之十的限制放寬至百分之二十五,但只有加權指數權重超過百分之十的公司適用。台積電占市場權重約百分之四十四,是唯一符合條件的公司;台達電、聯發科等第二梯隊公司權重均低於百分之五。
觀點:叔叔認為這項規定實質上就是「台積電條款」,對台積電形成明確利多;可投入的新增資金不只數百億元,以一、兩千億元計算都屬合理範圍,主動式ETF與基金投資人也可能受惠。
風險:新增額度不代表資金會立即全數投入,實際加碼仍取決於各基金的配置決策。